对专业人才实施准入制 上海市将建职业资格体系
2003-01-30 00:00:00
从1月29日召开的市人事人才工作会议获悉:本市将建立职业资格体系和职业诚信体系,制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标准体系,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可比性的职业资格项目。
据介绍,本市今年计划推行10-15个职业资格,引入3-5个国外发展比较成熟的职业资格,在信息、旅游、中介、会展、制造等领域,基本建立起具有国际可比和行业特色的职业资格体系;建立上海市职业资格认证中心,在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受权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推行,统一协调各职业资格考试机构、培训机构和登记注册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开展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工作;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凡取得本市认定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证书,来本市创业工作的国内外人才,凭单位聘用合同或投资创业证明,登记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在相关职业领域自由就业。
本市将在金融、法律、会计、建筑、医疗等职业领域,全面推行人才业绩档案。人才服务将根据人才个人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出具人才个人的“职业诚信报告”,制订各类专业人才业绩档案的管理公约,建立相应的职业诚信评价标准,开展职业诚信等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