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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福建人 · 工作
就职知识
沪浙苏开展首批六项人才自由流动合作
2003-11-05 00:00:00
沪浙苏开展首批六项人才自由流动合作。三省市有关部门日前签约实施的6项合作项目包括: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互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博士后工作合作机制、公务员互派交流学习和人才服务合作。此外,从明年起三地大学毕业生欲前往另外两省就业,都可保留原户籍,并享受就业所在地户籍高校毕业生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