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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为厦“拉”会议有奖励

北京福建人 新闻中心 2008-08-22 来自:海峡导报 作者:上海福建人 访问量: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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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08年12月31日前,厦门旅行社(含省社在厦分社),如果能组织招徕一定规模人数的会议在厦门举办,将有奖励。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厦门的旅游客源市场。奖励按国际、国内会议两种类

      2008年12月31日前,厦门旅行社 (含省社在厦分社),如果能组织招徕一定规模人数的会议在厦门举办,将有奖励。

      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厦门的旅游客源市场。奖励按国际、国内会议两种类型分别对待,国际会议定义为境外参会人员占参会总人数25%以上,其余则视为国内会议。

      国际会议奖励分为三个档次:在厦门实际过夜人数70人以上;在厦门实际过夜人数150人以上;在厦门实际过夜人数250人以上。各档次的奖励金额都不一样,具体金额还未确定。国内会议奖励也分三个档次:在厦门实际过夜人数150人以上;在厦门实际过夜人数300人以上;在厦门实际过夜人数500人以上。

      如果个别会议举办规格高、影响面广,旅行社可以个案申请奖励。奖励金统一在2009年初集中发放。(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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