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了87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泰宁县名列其中。
泰宁县自2002年6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泰宁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运用循环经济原理,合理配置自然资源,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法启动实施了相关生态工程,因地制宜地实现产业与环境的优势互补。
其中,通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大品牌基地建设和认证工作,推广“稻-莲-鱼及多层鱼混养”的立体种养,农村沼气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通过树立“千古丹霞、灵秀泰宁”等生态景观形象,开展景区和旅游企业的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开发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寨下大峡谷地质科考线、地质博物苑等文化旅游产品建设,提升生态旅游文化竞争力,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
通过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加大峨嵋峰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南方红豆杉种苗繁育、雷公藤药材等基地建设,构筑了较完备的林业资源生态体系;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金湖生态环境建设,明显改善了县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