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十一”黄金周,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接到各类旅游投诉74件,正式受理63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11件。没有接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旅游质量投诉。另接受旅游咨询、反映情况的电话166个。
这次黄金周正值19号“龙王”台风登陆我省。我省各级旅游质监部门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在自己的职责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增加值班人员,耐心解答游客咨询电话,协调处理投诉;及时向旅游企业传达台风信息,提醒旅游企业应未雨绸缪,预防并控制因台风引发的旅游纠纷,保证旅游安全,避免旅游企业和游客遭到损失,为“十一”黄金周实现安全、秩序和质量三大目标保驾护航。省质监所加强值班,增派人力赶赴现场处理旅游投诉。厦门质监所建立并首次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效果良好。该所除加强值班安排外,同时向全市旅行社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旅行社质检机构应实行值班制度,同时设置能全权处理突发事件的24小时联系热线,重大投诉应立即上报,快速妥善处理旅游纠纷或意外事故;并提醒旅行社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团队游览,严禁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避免发生因旅行社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而无法免责的情况。福州质监所加班加点,安排好值班,及时通知旅游企业做好防抗台风工作;并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处理旅游投诉。
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接到投诉件数(65件)和受理件数(59件)分别增加了14%和17%。同比增长原因是第19号“龙王”台风影响我省旅游团队正常运行,游客因此要求退团、旅行社变更或延误行程、旅行社改变交通工具等所引发的退款争议特别突出。在全省受理的63件投诉中,因台风引发的纠纷29件,占46%。省质监所受理11件对旅行社的投诉,游客与旅行社因台风的影响引起的纠纷有7件。
例1:广东26名客人参加某旅行社组织太姆山、三都澳2日游,因台风原因取消游三都澳,提前一天返程,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争议。省、福州市质监所人员赶到现场处理,经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每人退还80元。
例2: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0月3日组织9名福州客人赴香港5日游团。10月3日早上9名福州客人赶到长乐机场,准备搭乘东方航空公司11:20航班。由于团队机票在领队手中,而领队的住宅被水淹没,无法出来,而且该社未及时派人到机场办理机票改签手续,致使该团误了航班。游客非常气愤,赶回福州,闹到该社办公室,要求该社双倍赔偿团款损失。省质监所人员及时赶到,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最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社重新安排游客10月4日早上出发,游客往返机场的费用由该社承担。这起纠纷得到及时平息,避免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