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由于今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福建省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下是记者从2003年福建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采集到的信
由于今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福建省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下是记者从2003年福建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采集到的信息。
省人事厅——
到西部服务满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到乡镇农、林、水及卫生防疫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见习期即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并实行浮动工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待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两年内由生源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保管。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为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对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档案管理等服务;对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并要求就业的毕业生,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的统筹管理,生活特别困难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省教育厅——
利用暑期,组织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各地基础教育对师资的需求必须优先从师范毕业生中择优聘用,有编制的地方必须优先接收师范毕业生,超编或满编的地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坚持清退不合格教师和各种临时人员。
福州市——
大专以上毕业生来榕就业可随时办理落户手续,中专毕业生只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即可办理落户手续;计算机软件、电子工程等15个专业尚未落实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拥有国家专利或45岁以下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均可进入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进入中心的毕业生,一年内未就业的,由政府提供免费住宿和每月生活补助230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