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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亟须拉起“防盗网”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15
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
  3月10日,厦门海沧新阳工业区华美路华青开闭所变电室高压设备被盗,备用柜大量手车开关及接地手车的铜排被拆走,损失数十万元。
  今年3月以来,石狮电力联营公司发生铁塔部件被盗案件5起。
  5月31日至7月21日,福清东张一纸厂停产期间,专用线连续被盗5次,共被盗14800米导线,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7月7日、22日,福清电力联营公司35千伏朱龙线连续两次被盗。
  据悉,今年1至7月,福建全省发生电力设施被破坏和盗窃案件311起,造成经济损失298万元,其中盗窃案192起。随着近年来电力设施偷盗破坏的日益猖獗,公安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2002年,省电力公司与省公安厅联手开展专项打击;2003年,福建省被公安部列为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的重点省份;今年3至8月,福建省再次开展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判刑12人。据悉,公安部将再次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打击活动。
  如何有效遏制偷盗电力设施猖獗的势头?记者采访了省电力公司保卫处电力设施保护主办郭志忠。
  “打击的关键是要尽快堵住销赃渠道。”郭志忠告诉记者,电力设施被疯狂偷盗最主要的原因是存在销赃渠道。“目前闽西北山区案件呈下降趋势,偷盗主要集中在沿海,这是因为在沿海有市场。因而,要对收购企业从重处罚,堵住源头。”
  据悉,目前偷盗活动十分专业,从作案到销赃实现一条龙操作。现场作案的主要是外来民工,有人在背后电话指挥,经常是下半夜偷盗,天亮前赃物已被工厂熔化。偷盗分子多是“熟练工”,大多具备一些电工知识。郭志忠提出,量刑上不仅要针对流窜作案分子,更要针对幕后组织的罪魁祸首,要重罚销赃人员。
  此外,警力不足、经费紧张,也严重影响了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的力度。郭志忠认为,犯罪分子多是流窜作案,因此福建全省要统一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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