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在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后,省政府随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黄小晶在会上强调,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各级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抓紧抓好,一级抓一级,确保三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副省长陈芸主持会议。
据了解,三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是今年初国务院对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福建省清欠的任务是:2005年春节前清偿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资,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投资工程清欠任务,2006年基本完成各项清欠任务。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福建省清欠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黄小晶要求,清欠工作要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做好清欠工作。各级政府必须带头解决政府工程拖欠问题,要按照“谁投资拖欠,谁负责解决”、“谁拖欠,谁偿付”的原则,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做出还款安排,落实到每一个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及项目业主。要认真解决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继续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要严格结算审核时限,对2003年底前竣工未结算项目,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审结;要加大司法程序执行力度,相关单位应及时提供拖欠单位的财产信息,配合各级法院做好已生效判决的执行工作。
黄小晶强调,清欠工作要加强领导,着力治本。各市、县、区政府都要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清欠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清欠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对没有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业主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不得批准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要加强舆论监督,切实做好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