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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保诊疗项目昨起调整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44
省级医保定点医院昨日起执行新的《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可予支付(含部分自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经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调整,新的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共有3174项,比2000年的旧目录增加了926项,其中可支付项目增加757项、部分支付项目增加169项。
  新的医保诊疗目录仍分为医保基金可支付项目和部分支付项目两类,其中可支付项目2913项,占医保诊疗目录的92%;部分支付项目261顶,约占8%。部分支付项目按自付比例可分为5%、10%、20%、30%四个档次。其中自付30%的有X刀、伽玛刀治疗和牙合垫三项;自付5%的有8项,主要为恶性肿瘤放疗患者及尿毒症血透患者所设;自付10%的有107项,多为费用适宜、临床诊疗常用项目。
  新的医保诊疗项目主要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治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等。医疗耗材项目包括:一次性注射器、人工关节、人工股骨、一次性引流管等。
  为合理控制费用,《医疗服务项目》规定,单项医疗耗材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部分由个人先行自付35%,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付。新目录新增医疗耗材项目356项(旧目录仅有14项),新增医疗耗材项目按35%自付。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新的医保诊疗目录对参保人员来说,可选择的余地更大了,也有利于减轻个人负担。同时,随着诊疗项目的扩大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无疑将增加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为此,医保管理部门要求作为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基金的支付均应按规定的范围和价格执行,不得将不属于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改变名称后列入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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