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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福州举行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86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30日上午在福州举行。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主持会议,副主任贾锡太、洪华生、黄贤模、林强、谢先文和秘书长陈光普出席会议,副省长黄小晶、省法院院长陈旭和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丽群关于《福建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黄心炎关于《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郭成土关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村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说明,听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金俤关于《福州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包志荣关于上述两个法规的审查报告。
  大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福建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州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并提出修改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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