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国各地工商部门将采取四大措施,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管理。
各地工商部门将推行“经济户口”管理,对辖区内经营农资企业的准入、变更、退出情况进行清理,以完善对农资经营者的登记备案制度。
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农资的执法检查和商品监督抽查结果。
突出重点,加强对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七类农资商品市场的管理。
在10月份农资打假专项执法秋季督查行动的基础上,对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