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1月份,福建省实际支付1999年1月1日以来的征地补偿费共118.8198亿元,其中拖欠、截留、挪用的征地补偿费2.6931亿元已全部偿付到位。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利,福建省将清理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作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1月,省政府采取提高土地补偿标准最低限额,设立征地款专户,向农民直接发放征地补偿费,进一步拓宽农民安置方式等办法,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今年4月,福建省又专门针对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建立清欠工作责任制,采取政府借款、财政垫付、实物支付、依法处置用地单位资产、银行贷款等方式,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同时,省政府有关部门还组织查处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今年前三季度,福建全省纪检监督机关共立案34件,对涉案人员予以党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据悉,今年以来福建省没有发生新的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