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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12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今年7月17日至20日,第5号强台风“海棠”正面袭击福建省,福州、宁德等沿海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强风、暴雨袭击,给工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在防御台风和救灾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广大干部和共产党员身先士卒,始终战斗在防抗台风第一线。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干警,冲锋在前,奋力抢险救灾,在福建全省军民的共同努力下,防抗第5号强台风工作取得初步胜利,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目前,台风已过,灾后恢复、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面临着繁重的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的救灾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救灾工作。受灾地区的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救灾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卢展工书记、黄小晶省长关于当前防台风工作要转入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立即启动相关救灾工作,全面部署救灾工作,落实强化各项救灾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继续保持连续作战的精神,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切实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受灾地区要把安置好灾民生活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重点,组织干部深入受灾地区,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实际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的水喝、生病有医看,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安全、健康生活。要强化防疫措施,做好受淹地区人畜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大对疫情的监控,确保灾后无疫情。对受淹的住房、校舍等,要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和鉴定,确定安全可靠后才能回迁。民政、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督促灾区尽快制订修复倒塌、受损房屋的规划,要帮助灾区群众科学选址,既要考虑当前的救灾需要,更要着眼长远的安全,做到手续上简化,政策上优惠,资金上扶持,加快重建进度,确保在春节前让所有受灾群众搬进新居。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确保灾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迅速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进一步组织和指导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开展生产自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千方百计组织力量,抓紧抢修和恢复供电、供水、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为灾区群众生产自救创造条件。要安排好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供应,抓紧派出农业技术人员下乡,指导帮助农民群众清苗洗苗,补种补栏,抢修渔船、渔排,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要组织力量,尽快修复海堤、江堤、水闸等水利基础设施,尽快修复农田水利水毁工程,为恢复农业生产提供灌溉保证。要组织力量抓紧清理受淹的城镇街区,指导企业清理受淹厂房,抢修受损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四、继续做好防台风和防洪涝灾害工作。目前福建省仍处于汛期,防台风任务依然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防抗台风经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和防台风预案,深入细致地落实各项防御工作。要继续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做到群测群防,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除治,确保不发生二次灾害,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点,要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确保安全。要加强对海堤、江堤、山塘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存在隐患的要立即除险加固。要高度重视水库和山塘水位的科学调度,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灾区,进一步了解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做到每个受灾村都有干部下去,每家重灾户都有联系干部,确保把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尽快下拨救灾资金、调运急需的救灾物资,抓紧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加强对基层救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救灾工作落实到位。要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齐心协力,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为夺取抗灾救灾斗争的最后胜利努力工作。
中共福建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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