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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89
听取关于《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2004年省本级决算和200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4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2004年省本级决算初步审查的报告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7月27日上午在福州举行。
  会议听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贾锡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曾喜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马潞生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4年省本级决算和200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俞传尧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4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赵觉荣关于2004年省本级决算初步审查的报告;有关法规修改的说明。
  贾锡太在报告中说:《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两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检查情况看,福建省贯彻实施“两法”中,在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层面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报告在列举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后,对深入贯彻落实“两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曾喜祥在报告中说:福建省各级政府及“两院”对《律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总体上是重视的,《律师法》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报告在指出福建省贯彻实施《律师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后,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律师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马潞生在报告中说:2004年福建全省财政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333.5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比上年可比增长20.1%。福建全省财政总收入622.57亿元,比上年增加69.75亿元,可比增长18.6%,自然增长12.6%。今年上半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201.19亿元,完成预算的54.4%,比上年同期增收22.41亿元,可比增长21.1%,自然增长12.5%,福建全省财政支出248.7亿元,完成预算的47.4%,增支32.82亿元,增长15.2%。
  俞传尧在报告中说:从跟踪检查的结果看,2004年审计查出省级预算执行问题的纠正、整改情况好于往年。下达审计决定52条,已执行45条;提出纠正的审计意见、建议165条,已被有关部门、单位采纳130条。200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资金结余结转量大、资产管理不到位、预算执行质量不高还比较普遍等。报告对加强预算管理提出了意见。
  赵觉荣在报告中说:2004年省本级决算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省本级项目预算的编制、执行不够规范等。报告建议:努力改进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预算项目前期准备和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积极推进预算执行的绩效评价试点;依法加强预算执行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亚衍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家坤、贾锡太、陈营官、洪华生、黄贤模、林强、曹德淦、谢先文、曾喜祥和秘书长陈光普出席会议,副省长王美香、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昨天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和《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草案)》,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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