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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采取措施全面推行“一案一整改”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09
7月28日,记者从福建全省设区市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会议暨全面推行“一案一整改”工作交流会上获悉,福建省自从2004年初正式提出“一案一整改”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组织协调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和查找问题、漏洞,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福建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绮萍在会上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的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行“一案一整改”工作。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把“一案一整改”作为不可或缺的办案程序,纳入办案工作绩效考评。发案单位要负责制定和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主管部门要负责对发案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议和意见履行相应职责。梁绮萍强调指出:要把个案整改与系统防范、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重视典型案件的具体整改工作,又要举一反三,在一个系统、一个行业内有的放矢地进行源头治理,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整顿一个行业”。全面开展“一案一整改”,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措施,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有效办法。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抓住重点环节,确保整改效果。
  会上,梁绮萍还对下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了部署。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重点盯住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落实。要严格依法办案,有效惩治腐败分子,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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