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福建全省各地、各部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福建全省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常抓不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拥护和支持军队、尊重和爱护人民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紧紧围绕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大力支持部队军事演习和野营训练,及时帮助入闽部队和调防部队搞好“安居工程”,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活动,加强国防动员和战场建设,保护军事设施;继续扶持驻闽部队的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部队的战备、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条件;采取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妥善安置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优抚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双拥政策法规建设,加强双拥执法检查,为深化双拥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驻闽部队和武警官兵在参加抢险救灾、支援重点工程建设、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军民共建和治理环境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人民立了新功。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伟大实践,不断激发了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军民携手,团结协作蔚然成风,涌现出一大批适应形势要求、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等55个单位为双拥模范城(县)称号;授予厦门市双拥办等72个单位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73305部队等29个单位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授予杨婷婷等45名同志为爱国拥军模范称号;授予马晓毅等23名同志为拥政爱民模范称号。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光荣,在福建全省军民中起模范表率作用。福建全省各地、各部队要以这次双拥工作会议为新的起点,以模范单位和模范人物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双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双拥工作向新的更高层次发展,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