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人身财产的安全,省建设厅近日制定了《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并从9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建筑边坡或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应当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单位。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请相邻房屋业主、市政、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城建档案等有关单位,就设计、施工方案征询相关各方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作好原始记录,并经双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