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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在闽检查工作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15
8月26日,全国政协在福州举行座谈会,听取福建省各级政协对《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实施情况、大检查情况的汇报和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焯主持会议并讲话。《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自颁布至今已经10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此,政协全国委员会决定对《规定》的实施情况,在全国地(市)级以上政协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在政协系统围绕履行职能进行一次大学习、大讨论、大总结,并将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的新要求,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意见。
  李兆焯在座谈会上通报了全国政协对《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和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对《规定》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大检查、大总结,是继去年修改章程之后,在全国政协系统内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协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福建福建省政协十分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总结,取得了积极成效。他指出,当前,政协工作面临很好的机遇。我们要按照大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贾庆林主席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他表示,大家在汇报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好,对起草好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意见很有帮助,我们将及时予以整理采纳。
  李兆焯表示,各级地方政协是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党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政府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有力地推动了政协工作的开展。希望大家在工作中积极创造更多新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加以推广,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福建省政协主席陈明义在座谈会上汇报了10年来福建省各级政协在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下,贯彻实施《规定》,积极履行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情况;并建议全国政协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意见时,能够认真吸纳各地政协组织在履行职能中的成熟经验,使之既能继承和发扬政协工作的优良传统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范西成,福建省政协副主席黄瑞霖、潘心城、金能筹、王耀华、苍震华、叶家松出席了座谈会。福建全省各设区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福建省政协研究室负责人,福建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及部分县(市、区)政协主席等参加了座谈会,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谈了自己的体会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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