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委获悉,2003年下半年执法检查中被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列入重点督办的12件涉侨涉台案件多数已获得解决。其中基本解决的有8件,已取得明显进展的有2件,还有2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解决。
福建省是全国最早从事侨台立法的省份之一。截至2003年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涉侨涉台法规30多项,其中涉侨涉台专项法规有12项。为了让这些涉侨涉台的法规得到更好的执行和落实,福建省近几届人大均至少开展一次侨台法规的执法检查。2003年下半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又在福建全省展开侨台法规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向常委会提交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把检查中发现、了解到的12个涉侨涉台“老大难”案件作为重点督办案件交省政府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办理,得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为了促进这些重点督办案的解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福建省《关于加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多次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深入实地现场调研察看,召开专题汇报会;根据办案的进展情况,多次发函追踪,加强与办理部门、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使这些多年解决不了的涉侨涉台案件多数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