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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中介收费项目标准重新核定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29
省物价局日前重新核定福建省林业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
  森林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木材检验费为第一道检验每立方米9元,第二道检验每立方米4元。伐区调查设计费采用全林分每木调查法调查林木蓄积量的,按林木蓄积量每立方米9元。采用标准带或标准地调查法调查林木蓄积量的,按林木蓄积量每立方米7元。采用其他调查法调查林木蓄积量的,按林木蓄积量每立方米4元。另外,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费率累进计费方法,按不同评估值分别为0.1‰-6‰。
  按规定,木材检验费、伐区调查设计费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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