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宣传贯彻座谈会上了解到:福建省这一首部专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和仲裁工作的地方法规,2006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喜祥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福建省现有事业单位4万多个,工作人员达70余万人。《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福建省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要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依法保障人才权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宣传贯彻《规定》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协调推进,把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把仲裁组织尽快建立起来;强化配套,健全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仲裁队伍,把《规定》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