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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设立中职校“政府助学金”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99
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福建省将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助学金”,从2006年秋季起,每年对福建全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全日制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中约20%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困难补助,资助其完成学业。同时,各中职学校应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奖、助、补、减等不同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根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助学金”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或举办者承担80%,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承担20%。从2006年秋季起对选学种植、养殖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制度,每生每年学费减免600元、生活费补贴400元。资助经费由省级财政筹措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要根据所属中职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情况及承担比例安排专项经费,设立“政府助学金”,专款专用。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学校所承担的助学金部分能按时足额到位,同时应调整支出结构,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继续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工作,并设立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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