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闻

福建省出台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办法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67
针对近年来福建省部分农村中小学校舍出现闲置的问题,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意见明确了处置方式。
  一是将闲置校舍继续用于举办中小学或优先发展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对原产权不明确的闲置校舍,有关部门应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学校补办有关校舍产权手续,并免交契税、土地登记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对因中小学布局调整需异地新、扩建校舍的,各地教育部门可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进行置换。
  二是对布局调整中明确不再使用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应根据学校地理位置、校舍功能等特点,调整作为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基地、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社区教育机构等乡(镇)公益性教育机构使用。
  三是对布局调整中明确不再使用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通过价值评估后,可进行变卖,变卖的收益应报县(市、区)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可统筹用于该县(市、区)的学校建设投入或用于清偿教育的债务等。
  对不能采用上述三种方式处置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应交给村委会作为集体财产,用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使用,在交接中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此外,对原由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资兴建的校舍,应先征得捐赠人及群众的意见,具体处理办法按有关精神办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