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昨日在泉州丰泽区正式启动。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副省长陈芸主持了启动仪式。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通俗说,就是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法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福建省对社区矫正工作一直很重视,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福建省委政法委决定在泉州市丰泽区、厦门市思明区和三明市梅列区先行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先后组织省直政法部门和三个试点设区市、试点区政法委、司法局赴兄弟省市学习考察,参加培训,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调查摸底,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为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启动仪式上,鲍绍坤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试点的重要意义。开展社区矫正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制度,提高罪犯再造质量的客观需要;是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的客观需要,事关社会稳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和省里要求,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依法规范、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
鲍绍坤强调,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系统性工程,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以专门机关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
根据有关要求,在建立省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各试点市、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办公室依托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处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