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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措施确保就业持续增长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78
“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就业持续增长,全国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这是近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提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称,我国将采取六大措施,确保纲要中就业持续增长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
  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战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搞好劳务输出工作。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消除就业歧视。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限制,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完善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
  加强失业调控。妥善安置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国有企业的分流职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等。
  完善境外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外国人在我国就业管理制度。加大开拓境外就业市场力度,扩大境外就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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