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省公安厅与省电力公司联合召开的福建全省打击窃电违法犯罪“闪电”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闪电”行动第二阶段将重点打击性质恶劣、窃电数额大的窃电行为,并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相结合。
据了解,打击窃电违法犯罪“闪电”专项行动从9月6日开始,至10月31日,福建全省已确认窃电户数1711户,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8户,移送公安立案数118件,应追补电量1026万千瓦时,应追补电费612.21万元,应收取违约金1576.04万元。下阶段,有关部门将对窃电违法犯罪活动问题严重的城市小区和村镇开展专项治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