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标准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到2012年,福建省将新建、改扩建中心渔港和一级、二级、三级渔港110个,形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为骨干,二级渔港为基础,三级渔港和天然避风岙口为补充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力争实现福建全省85%以上海洋渔船就近靠港安全避风,60%的海水产品就近卸港,为福建省实施海洋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标准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到2012年,福建省将新建、改扩建中心渔港和一级、二级、三级渔港110个,形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为骨干,二级渔港为基础,三级渔港和天然避风岙口为补充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力争实现福建全省85%以上海洋渔船就近靠港安全避风,60%的海水产品就近卸港,为福建省实施海洋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