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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警全力为海西建设保驾护航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42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领导讲话和国务院《意见》精神,服务海西发展大局,近期以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交通服务,推出便民措施。

为了大动脉的畅通,省交警总队积极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主动服务。例如,将为企业提供运输全方位交通安全服务,定期向企业征求服务意见,了解安全运行信息,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主动联系大中型企业,及时办理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超大件物品运输,必要时派警车引导护送;为了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前移警务,逐步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警务室,零距离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救助;增加高速公路报警电话的救援和服务功能,全天候接受报警及路况、交通信息咨询和民警违法、违规投诉;建立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信息,方便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行车路线。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省交警总队将出台一系列便利台胞的政策。例如,在车管所办证服务大厅专门设立台胞业务窗口,由专人指导台胞填报相关材料,方便台胞换领大陆机动车驾驶证;开通驾驶证理论考试繁体字系统平台,方便持有台湾驾照的台商通过该系统参加考试;开设考试专场,大批量企业台商集中申领的,集中预约考试,需要集体办理换领驾照和体检的,由企业所在地交警部门上门办理相关手续。

省交警总队还将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例如,将在今年内把除进口机动车、中型以上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和机动车补牌补证,全部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办理;各地车管所将开设专门业务窗口,安排专门人员提供免费咨询、导办和“一站式”服务,并在有条件的县城、乡镇的下乡汽车摩托车销售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使购车农民可以当场办结相关手续;针对摩托车无牌、套牌现象,计划对不符合《公告》要求、购车资料遗失、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无牌无证摩托车,采取“先纳入、后规范”的办法纳入管理。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交警总队还将在近期出台《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方便广大群众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对部分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将以警告、提示教育为主,不予处罚、记分。同时,在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可请委托的律师到场。(记者 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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