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闻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出台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48

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正式出台《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将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3年时间投资34亿元,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福建省2009-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一是对福建全省政府举办的68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167所甲类、乙类卫生院、部分卫生院及6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标准化建设;二是为596所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诊疗设备;三是为每个中心卫生院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四是完成卫生院22万平方米D级危房拆建;五是安排部分卫生院环境改造、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建设;六是为每个建制村卫生所配置便携式氧气包、急救包等。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福建省拟于2009-2011年投资34亿元,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资金,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多渠道解决。今年以来,福建省已安排省以上基建投资4.25亿元(含国家发展改革委扩大内需资金3.67亿元),实施26个县级医院、167所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逐步改善福建省基层卫生设施条件。(记者 王永珍)

□政策直通车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解读《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本报记者 王永珍

福建省将加大投入,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基层卫生整体服务能力。近日正式出台的《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指出,福建省要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目标:床位增加7000张

方案提出,到2011年,改变福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基本医疗设备短缺,卫技人员匮乏的状况,通过三年的建设,基层卫生资源得到扩充,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7000张;福建全省每个县至少有一所标准化综合医院;福建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标准,完成卫生院D级危房拆除或重建,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基本实现每个建制村有医疗点。城市每个街道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原则:不搞重复建设

福建省将按照国家医改文件精神,统筹规划福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功能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卫生资源、人口数量、自然和交通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在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建设标准,以改、扩建为主,填平补齐,确定建设项目。不搞重复建设。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并与落实经费、提高技术、加强管理等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标准: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福建省将安排国家制定的相关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规范项目建设。

县医院病房床位设置要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3-6张或以上床位的病房要占病房建设的80%以上。原则上10万人以下、10万-30万人、30万-50万人、50万-80万人县医院床位数分别不超过100张、200张、300张、400张,80万人及以上可设置500张。100万人以上、服务量大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床位。县中医院,原则上按每千人口0.22-0.27床规划建设。设备参照国家标准,根据县级医院及服务人口分类确定配置。

乡镇卫生院中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50万人以上的县按3所、10万-50万人按2所、10万人以下按1所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按照人口规模分三档:1400平方米/3万-5万人、1700平方米/5万-7万人、2000平方米/7万-10万人。

进度:2011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方案指出,在2009年已启动建设的基础上,到2011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各地要参照福建全省建设方案,制定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整体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方案也强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加大投入与深化改革并举,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机制、队伍建设和城市医疗支援基层医疗等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