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福建省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围绕《福建省鼓励台商投资的产业指导目录》,抓好五项工作,推进闽台产业对接。
——突出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推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以电子信息、石化、机械、船舶、冶金等产业为重点,以台商投资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载体,以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港湾为对接集中区域,深化闽台产业对接领域与层次。积极推进台商在闽设立和投资特色、专业产业园区。
——建立台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及可持续发展原则,允许除国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在福建省落地。简化对《目录》内台商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手续。提高项目备案核准、土地征用、海域使用、环保、生产安全等行政审批效率。
——利用好各类平台加大产业对接力度。充分发挥各类闽台经贸展洽会的重要平台功能,加强与台湾企业界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围绕福建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积极策划生成一批带动力强、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延伸产业链的重大产业对接项目,提高闽台产业对接的项目质量和合作水平。
——重视台商投资项目的要素保障。对符合《目录》、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点台资项目,比照省重点项目办理。在土地的规划布局和指标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确保项目建设用地;对项目建设中所需的用工、用水、用电和运输等给予保障;加快推进台商投资区的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台资企业引进的高级经管人才及专家,在住房、入户、子女就学、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加强台商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部门与台资企业的联系制度,指导台资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营造高效、便捷、宽松的投资环境。(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