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获悉,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继续组织第二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省级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活动对象为福建生源或省内院校毕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凡纳入省级就业见习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将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每人每月500元见习生活补贴。见习单位和离校待就业毕业生可与省属各人才服务机构联系。(记者 余潇)
9日,记者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获悉,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继续组织第二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省级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活动对象为福建生源或省内院校毕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凡纳入省级就业见习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将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每人每月500元见习生活补贴。见习单位和离校待就业毕业生可与省属各人才服务机构联系。(记者 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