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2009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安排和福建省医改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省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经过福建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福建省医改工作初见成效,给老百姓带来诸多实惠。
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继续扩大。至目前为止,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971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92%。省级财政预拨5.8亿元专项资金,将福建全省9.18万名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国家计划提前一年完成任务。新农合参合率95.26%,比2008年提高了3.68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资金人均每年80元已落实到位。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50%左右,比2008年均提高了5个百分点;新农合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35.9%,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近6个百分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速。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省里的规划要求,建设了26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47个乡镇卫生院和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所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实施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工程。争取国家专项资金3.7亿元,包括省级财政资金共安排5.5亿元。
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加强。完成了城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686人。实施“两个500”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已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培训本科生329人,组织316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县(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临床技能进修。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52家,并选派医师280人加强县级医院技术力量。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进入三级医院。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厦门为福建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其余设区市选择一所公立医院开展单项改革试点,实施单病种费用管理,同城三级医院检验相互认可。开展福建全省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为重点,同时充分利用部队医疗卫生资源,规划每年新增病床数5000张以上,3年内福建全省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缓解群众看病难。
此外,医疗卫生系统实施了信息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日趋完善等,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成效正逐步彰显。(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