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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月福建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9.1%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26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10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71元,同比增长9.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6%。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42元,同比增长7.5%,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9%。

另外,1-10月,福建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750元,同比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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