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省文化厅获悉,近日,文化部正式出台七条措施支持和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
加强对台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打造对台文化交流重要基地。加强与国务院台办的协调,请国务院台办根据两岸关系的发展对适度下放闽台文化交流审批权限予以统筹考虑。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阵地优势,全面推介海西文化,打造海西文化品牌。
支持艺术生产创作,提升舞台艺术水平。努力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力作,提高福建在重大文化工程中的艺术水准。并加强对福建地方戏曲的研究,促进其继承和发展。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给予适当倾斜。对福建省面积未达标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文化部将纳入该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支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支持“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华安县高山族文化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据库等项目建设。出台相关文件,落实南音、妈祖信俗、中国木拱廊桥传统营造技艺的保护工作。
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将新设网吧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数量、单机面积等标准的制定下放给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文化部备案即可。
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福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及相关方面平台建设;对福建省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予以支持;对福建的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市场监管、指导行业协会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记者 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