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福建省旅游干部学校召开《福建省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评审会会议,组织省直相关厅局、各设区市旅游局以及省内旅游院校专家、部分乡村旅游示范点负责人对《标准》进行评审。会议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林文平主持召开,省旅游局副局长陈扬标出席会议,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郑耀星教授在会上介绍了《标准》的制定过程、基本构想、总体框架以及接待单位星级评定的标准等级划分和分值设定等,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福建农林大学旅游学院、福建闽江学院旅游学院专家共42人参加会议。与会领导、专家对《标准》进行了认真审定,通过了对《标准》的评审。
《福建省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由省旅游局与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合作完成,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前后历时一年半,先后十二易其稿。今年初,《标准》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列为2010年福建省首批地方标准化项目,完成了网上公示、项目报送等环节,并经过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省直相关厅局、旅游系统、旅游专家意见,最后提交专家评审。
制定该《标准》目的是为了适应全省乡村旅游大发展的潮流,树立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星级评定标准,以规范带动提升,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推动全省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标准》中以水仙花作为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的星级标志,共分为五级。一朵代表一星级,五朵代表五星级,花朵越多,星级越高,表示乡村旅游接待单位的档次越高。《标准》评分体系包括总体环境、基础设施、住宿设施、餐饮设施、特色活动、旅游购物、服务质量、经营管理、旅游安全、社会贡献等十大项目,总分1000分,在具体分值设定中突出乡村旅游地域特色、绿色生态和低碳经济理念,其中乡村旅游地域特色的分值318分,占30.2%;绿色生态分值达到120分,占11.4%。
《标准》评审完成后,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近期正式对外颁布全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