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闻

福建省对高校学生转学条件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16
记者2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对高校学生转学条件作出更详细的规定,如跨学科类别的不得转学,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学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学校的也不得转学等。该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且转入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省教育厅表示,未经批准,学校不得先以借读名义接收拟转学学生到本校就读,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余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