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锦贵肯定了5年来福建省贯彻落实《决定》的成效。他说,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福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各级法院要继续大力推动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切实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等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广大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规范陪审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司法民主、实现公平正义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马新岚总结了福建省法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部署。
据介绍,5年来,福建省197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81217件,其中刑事案件占52.1%,民事案件占43.8%,行政案件占4.1%。(记者 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