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分析了劳动工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要紧紧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工作:一是围绕劳动合同法的落实,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到2012年福建全省90%的县(市、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达标,其中:30%县(市、区)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二是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目标抓好落实。
三是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继续落实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行业成本信息制度,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四是大力推进三方机制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三方机制的组织建设,形成多层次的三方机制组织体系,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
会上,厦门市、龙岩市、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就积极开展劳动合同制度示范活动,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做了典型发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赖诗卿作了关于《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努力构建海峡西岸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讲话。(福建分社 张羽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