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实验区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将不受岗位和职数限制;对实验区申报的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和出国(境)培训项目给予优先安排;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安排向实验区倾斜。
支持实验区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探索在实验区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聘任台湾人才;鼓励支持人才服务机构在实验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窗口,支持实验区在台湾发布人才招聘信息或赴台招聘人才。
支持实验区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把实验区列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锻炼重要基地;支持实验区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参照经济特区和开发区做法,设“实验区补贴”。
同时,省公务员局还将下放管理权限,简化程序,赋予实验区更多人事管理职责;引进或调入实验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军队转业技术干部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可由实验区直接审核确认。(记者 余潇 通讯员 闵仁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