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试点范围为福建全省三级医院,并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积极开展试点。试点医院可在2009年卫生部印发的112个病种临床路径中选择若干病种开展试点工作,其中,三级综合性医院每家至少选择5个专业1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三级专科医院至少选择1-2个专业3-4个病种开展试点。
临床路径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这样,病人从进入医院起,所有检查、治疗、用药等都有规则可循,可以实现“同病同治”,从而杜绝或减少“过度医疗”行为。目前,卫生部下发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涉及妇科、产科、普外科、内分泌科、肾内科、泌尿外科、口腔科、胸外科等。(记者 段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