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省供销社联合印发《福建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福建全省供销合作社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等网络体系建设。扶持对象为具有法人资格、供销合作社出资比例不低于40%且具有实际控制力的经营企业。(记者 陈晓燕)
北京新闻
记者从省供销社获悉,今年,省级财政安排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推动福建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