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补贴办法,在原来规定的个人缴费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对参保农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政府适当增加缴费补贴。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增加5元,即选择200元、300元、4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5元、40元和45元;选择缴费档次500元至120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6至59周岁的农民参保,应按年缴费,到60周岁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允许其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部分各级财政应给予相应补贴。省级财政根据试点县(市、区)补贴资金到位情况,按分担比例据实补助。
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所需资金,省级财政将根据各地不同的财力状况,分别以 80%、60%、40%、20%的比例对试点县(市、区)分档据实予以补助,其余由设区市和试点县(市、区)分担。试点县(市、区)可再提高缴费补贴标准,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又讯 近日,福建省制定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计划。按计划,在去年9个国家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福建省新安排10个国家试点和7个省级试点单位;2011年至2014年每年新安排9个国家试点和3个省级试点单位;2015年,新安排9个国家试点和1个省级试点单位。至2015年底,福建全省84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新农保制度。(记者 赖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