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镇幼儿园要按照“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办学标准建设;普通小学、初中按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建设;高级中学按照“省二级以上达标高中”办学标准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拟出台的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建设;不专门设立高等学校。
试点镇学校校址应选择在交通便捷、地质条件较好、远离污染源的平坦地段,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不得穿越校区。校园规划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教职工住宅不应建在校园内,学校主入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安全缓冲地带,建筑质量必须满足结构安全和抗震安全要求。(记者 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