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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价政策打出“组合拳”助力节能减排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06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福建省打出电价政策“组合拳”,通过市场“无形的手”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和能耗下降。

为限制高耗能行业扩张、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在一些高耗能行业,福建省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用电执行较高的销售电价。近年来,福建省不断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对钢铁、铁合金、水泥、建筑饰面石材等四个高耗能或高污染行业的2332家企业执行了差别电价政策。6月1日起,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从0.20元/千瓦时提高到0.30元/千瓦时,限制类企业加价标准从0.05元/千瓦时提高到0.10元/千瓦时。据介绍,差别电价政策实施以来,执行差别电价的钢铁、铁合金等76家企业中大部分已停产或转产,省政府“十一五”计划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668万吨的任务已超额完成。

与此同时,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成为节能减排打出的一记重拳。6月1日起,福建省取消氯碱、电石、铁合金、电解铝等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提价幅度最高的达到近0.14元/千瓦时,有效抑制了高耗能行业的盲目发展。

作为差别电价的“升级版本”,福建省近期开始对超能耗企业用电实行惩罚性电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省经贸委等部门的核查结果,6月1日起,对福建省第一批17家超过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生产用电,比照限制类企业生产用电的加价标准实行惩罚性电价。

由于小火电能耗和排污指标都大大高于现代化大机组,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推行“以大代小”替代发电,并在国内率先建成火电厂煤耗实时监测系统,将小火电机组发电量指标有偿转让给大型高效燃煤发电机组,由高效率的大机组代发,鼓励小火电机组停发电或减发电,减少发电煤耗和二氧化硫排放。截至目前,福建省共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6台,预计可减少发电标煤耗约234.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4.2万吨。

另外,实施脱硫电价与脱硫考核挂钩。为使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能切实起到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效果,福建省在国内率先对达不到脱硫设施投运时间、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考核要求的电厂相应扣减脱硫电价款,促进电厂脱硫设施有效运行。截至目前,脱硫电价扣款额仅约900万元(同期脱硫电价款总计33.89亿元),有效地促进了燃煤电厂二氧化硫的减排。(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张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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