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意见》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按照划定区域、限定品种、规定时间、设立标志、控制数量、定期检查、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规划市区街头巷尾菜农早市、早餐点、擦鞋摊、小修理点等,以区为单位选取若干次要路段,在规定的时段和品种范围内,供菜农摆摊,根据群众需要再增加一批早餐服务点,扶持擦鞋、维修等便民类摊点,最大程度方便市民群众。此外,在一些背街小巷以及社区和群众买菜不方便、没有便民服务点的区域,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经属地街(镇)同意,允许此类摊点有序经营。
上述服务点和流动摊贩实行区、街“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挂牌,统一监管,推行动态巡查,推行市场管理柔性化,采用柔性执法,体现人文关怀。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区分不规范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经营、危害百姓健康的要严格执法,对不规范经营的主要采取教育、告诫、劝导的办法;禁止超越法律规定权限采取没收、毁坏流动摊贩财物等野蛮执法行为,禁止乱收费。
有关部门还将购置市场管理所需便捷检测设备并培训检测人员,每天对便民服务市场各类食品进行安全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记者 潘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