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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硕果累累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50
“销毁开始!”一声令下,一辆辆装满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卡车依次出发,前往晋江罗山垃圾焚烧厂。炉火熊熊,违法商品付之一炬。这是近日福建省工商系统在晋江市举行的集中销毁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当天,福建省工商局组织福建全省9市工商局统一时间在各地集中销毁了31车违法商品,总货值1629.876万元。

去年11月以来,福建省工商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精心组织,重拳出击,取得初步成效。去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督察组对福建省工商系统开展的专项行动给予“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果显著、各方肯定”的评价。

  五个一批 破立并举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专项行动中,福建全省工商系统采取行政指导一批、警示教育一批、立案查处一批、重案曝光一批、先进表彰一批的“五个一批”办法,破立并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在行政指导一批中,他们以工商所为主,对市场主体、商标持有人、商标印制企业开展走访和检查,摸排案件线索。各地工商部门通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商标侵权商品对比等,提高群众识真辨假的能力及保知维权的意识,遏制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在警示教育一批中,以县级工商局为主,按照“教育为主、重在纠正、苗头预警、轻违告诫”的原则,采取教育、警告、责令改正等方式,警示教育一批轻微违法行为。厦门市工商局警示教育18家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改正擅自改变认定商标、超出认定商标使用、超出认定范围使用、超出注册范围使用、商标许可使用违规等五大问题,引导企业防范经济、信誉和法律风险。

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年1月底,福建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280件,案值3036.7万元,罚没30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2件;福建省工商局挂牌督办案件三批次42件案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84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7.9万元。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全国工商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中,石狮市工商局查获的假冒知名体育用品商标案与福建福建省工商局、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联合查处的销售假冒鸿星尔克鞋案被列入其中。

选择一批典型案件适时曝光,震慑违法分子。专项行动以来,福建全省工商系统共召开新闻通气会6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8万份,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报道181篇,编印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82期,其中福建省工商局专项行动简报28期,居全国第2位。

同时,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在专项行动中,工商部门着力树立一批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以“公益广告+商标宣传”的形式,在福建全省开展“福建商标风采”展示活动。

  严查案件 决不手软

随着专项行动的推进,工商部门向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发动了全方位进攻,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严查。

在涉外商标专用权方面,福建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侵权案件474起。省市工商局执法队伍快速查处2起商标侵权案件,受到商标权利人耐克公司、康沃斯公司的充分肯定。

在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方面,福建全省工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445起,查获了一大批侵犯“李宁”、“茅台”等驰名、著名商标案件。

在地理标志商标权方面,福建全省工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74起。宁德市工商局先后查办7起侵犯“坦洋工夫”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其中蕉城区工商局查获杨某擅自销售非法制造的“坦洋工夫”商标标志23.3万件,该案现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福建省从源头出发,把商标印制行业作为整治重点之一。福安市工商局查办的非法印制“天之蓝”等注册商标标志案,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福州市仓山区工商局、晋江市工商局依托网上平台监管商标印制,取得良好的监管成效。

福建省近年来在全国率先开展并推广网店监管,查办了一批网络商标侵权案件。莆田市工商局立案12件,已结案5件,罚没入库12万元,关闭“莆田学生街网站”等网站及“群英鞋社”等多个网店,阻断网店链接458条;福建省工商局近日部署开展“清网”专项行动,目标直指网络购物领域。

工商部门还突破行政区划,跨区办案,全力保护商标所有人权益。福建省工商局多次组织执法力量跨省跨区保护“鸿星尔克”、“金鹿”等商标专用权批;福建省工商局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对“正新”涉台商标保护行动,工商总局将其列为全国督办案件之一。(赖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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