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坚决完成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对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各地要在3月15日前把今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所辖县(市)。各设区市市本级所承担的任务要占本市任务总量的40%以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都要建立相应的项目档案,做到一目了然,心中有数。项目清单于4月底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要全面落实各项政策,重点要落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土地、财政、税费等政策;要加快建设进度,去年任务还有部分的项目未竣工,要确保在上半年全部竣工。今年的新项目,要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到“五明确”,即任务明确、完成时间明确、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建设小户型、功能齐全的公租房,提高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半月自报、每月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实行问责制,对于资金和土地不到位、政策不落实、未能按时保量完成任务的市、县政府,将予问责。
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进度。2010年已竣工项目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配租配售工作。各地要建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预配租”制度。对已封顶基本建成的项目,根据在建套数,抓紧开展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等配租配售前期工作,确保竣工交付后尽快安排到户,避免保障性住房闲置、浪费。对廉租住房保障,可采取先租赁补贴、后实物配租等办法,将租赁补贴发放及时到位。实行“常态化”受理机制,加快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申请、审核、登记、轮候、配租配售网上受理与审批等便捷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会议强调,要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抓住重点环节,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积极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抓紧制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保障对象合理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定期走访巡查、委托物业公司日常监管,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使用住房的行为。要强化物业管理,出台福建全省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实施物业管理。要研究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的办法,确保可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还就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作了强调。副省长洪捷序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