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榕认为,反家暴立法势在必行。当前,我国家庭暴力受害人数量持续增长,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增多,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公民亟须一部反家暴法来保护在家庭中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她说,家庭暴力立法应当包含预防、制止、救助、惩罚在内的一整套制度措施。尽管我国现行法律对反对家庭暴力已有规定,但对其概念未予以准确界定,相关法律法规中只有制裁施暴者的功能,没有预防和制止暴力、救助受害人的措施,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
陈秀榕认为,我国出台国家级反家暴法的条件已经成熟。这部法的出台,将有效地保护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以及一些处于困境中的男性等家庭弱势群体,扩大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范围,提高保护水平,使婚姻家庭关系朝着真正和谐健康的方向发展,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向前迈进一大步,从而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形象。(记者 潘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