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体制,国土资源部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即实现防治地质灾害有组织机构、有防治经费、有规划方案、有应急预案、有防灾制度、有宣传培训、有预警预报、有监测、有监测手段和有警示。福建省决定自2010年起利用3年时间,把福建全省山区丘陵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建设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进一步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记者 吴洪)
北京新闻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在2010年通过验收的全国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福建省的闽侯县、厦门市集美区、周宁县等30个县(市、区)榜上有名。至此,近两年来福建省已有47个县(市、区)完成了全国首批及第二批“十有县”建设,地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