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防汛备汛工作,省防汛办发出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依法启动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汛情。同时,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依法安排辖区汛期防汛值班工作,切实做好汛情监测预警和灾情应急处置,全力以赴保障福建全省平安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吴洪)
北京新闻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有关规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为福建省汛期。今日起福建省正式进入汛期。
为做好防汛备汛工作,省防汛办发出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依法启动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汛情。同时,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依法安排辖区汛期防汛值班工作,切实做好汛情监测预警和灾情应急处置,全力以赴保障福建全省平安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吴洪)